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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4-09-26浏览量:734

以学生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,以服务为宗旨,以创新为动力,向师生提供高效、专业、和谐的服务。


教学工作部工作职责|

(一)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规定,负责学校教学工作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
(二)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。

(三)负责专业建设与管理。负责学校专业动态优化调整,组织新专业申报。

(四)负责人才培养计划管理。组织制(修)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,并组织、指导开展教学计划实施与落实。

(五)负责课程建设与管理。组织开展课程研究,引建优质课程资源;负责课程思政相关工作;负责通识课程的组织管理与落实。

(六)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。负责教材评选推荐和自编教材立项建设、审批工作;负责教材征订审核、收发和教材费用结算。

(七)负责教学改革工作。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、立项及管理;负责教学成果奖的培育、组织申报工作。

(八)负责日常教学运行工作的组织与管理;负责教学计划、教学任务的制定与落实,负责课堂教学管理与课程考核考试工作。

(九)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、汇总和审核。

(十)负责学籍管理、学籍注册,毕业生毕业资格、学位授予资格审查,毕业证、学位证的发放管理。

(十一)负责实验实训教学管理、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学科竞赛等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。

(十二)负责教师发展中心、实验室设备管理处、教室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。

(十三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