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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24年青岛市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9-13浏览量:570

各区、市教体局工会,在青各高校、局属各单位及有关民办学校工会、机关工会:

为进一步强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,关心关爱广大教师身心健康,努力让教职工的获得感、幸福感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,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,根据《青岛市总工会职工疗休养工作实施办法》和《青岛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一线职工疗休养和健康体检活动的通知》等要求,市教育工会将开展2024年青岛市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范围

(一)区市教体局、在青高校、局属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,有关民办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,工作实绩突出,获得所在单位及以上级别表彰、表扬的,身体健康状况良好,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。优先考虑从未参加过疗休养的优秀教师。

(二)局属单位推荐校级(含副校级)干部参加疗休养的,2022-2023学年度单位绩效考核须为优秀等次。各单位原则上三年内只能有1次推荐校级干部参加疗休养。

(三)机关工作人员,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。

(四)参加疗休养人员必需是“齐鲁工惠APP”认证会员。曾参加过各级工会疗休养活动的优秀教职工,三年内不重复安排。

二、疗休养内容

(一)开展爱国主义教育、红色教育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活动,激发教职工的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怀和民族自豪感。

(二)开展康复理疗、健康讲座、心理调适、文体活动等,帮助教职工充分休养、放松身心、增进健康。

(三)通过多种形式搭建同行交流学习的桥梁,促进教职工之间互学互鉴、共同提高。

三、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

第一期时间:2024年7月15日-7月21日

第二期时间:2024年7月22日-7月28日

地点:云南省工人疗养院

人员:在青高校、局属学校、有关民办学校,每单位限报1人;各区市教体局限报1人。

费用:约4700/人(不含往返机票)。

局属单位疗休养人员的往返交通费,由所在单位行政承担;其他均由市教育工会承担。

各区市教体局、在青高校和有关民办学校的疗休养人员的费用,均由所在单位承担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疗休养人员按规定各自订好往返机票。

第一批疗休养人员统一乘坐715日东方航空MU5685 8:55青岛胶东-12:35昆明长水)航班;返程统一乘坐721日东方航空MU568613:40昆明长水-17:20青岛胶东)航班。

第二批疗休养人员统一乘坐722日东方航空MU5685 8:55青岛胶东-12:35昆明长水)航班;返程统一乘坐728日东方航空MU568613:40昆明长水-17:20青岛胶东)航班。

(二)各单位务必于621日前将参加疗休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、《2024年青岛市优秀教职工疗休养实名制汇总表》(见附件)的电子版和盖章后的PDF版,发送至市教育工会邮箱gh85912935@163.com

(三)疗休养人员报名后,不得自行更换,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,请务必于出发前5天告知市教育工会。疗休养人员报名后,市教育工会将创建微信群,请尽快加工作人员微信(621日第一期加15092290620628日第二期加18754287556。备注均为:学校+姓名),市教育工会将在群里下发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
(四)在市教育工会规定的疗休养行程外产生的费用,由疗休养本人承担。

未尽事宜,请与市教育工会联系。

联系人:安翔,电话:85912935

张燕,电话:82751013


附件:2024年青岛市优秀教职工疗休养实名制汇总表


中国教育工会青岛市委员会

2024年5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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